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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产品遇欺诈 法院维权获赔偿

浏览 6次 发布时间 2022/11/26

网购产品遇欺诈  法院维权获赔偿

电商时代,网购走进千家万户,消费者动动手指,就能足不出户买到心仪的商品。但是网购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如果遭遇网络店铺欺诈,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呢?下面一起看看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吧!

原告李某从被告公司开设的网店上购买了一款0.9×3米的金刚网纱,共支付15.2元。后发现该商品不仅没有生产厂名厂址和产品质量合格证,而且根本就不是金刚网而是塑料网。李某认为该公司的店铺介绍不真实,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后双方协商未果,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鼓楼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通过公司网店购买产品,双方之间形成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案中,涉案公司将货品命名为“金刚纱网”,虽然公司在店铺网页中标注金刚网纱窗为采用类鱼线丝网编制,但是并未注明网纱材质是什么材质,不能引起消费者的充分注意,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因此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李某退还货款15.2元并赔偿500元;同时李某将未使用过的网纱退还给被告公司(运费由被告负担)。

法官说理:

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消费者仅能依据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照片、文字介绍进行选择,无法辨别商品的好坏。部分网络店铺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伪造店铺好评等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收到货物后,一旦发现所购商品是假货时,应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包括所购商品的网络宣传图片、产品介绍、交易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以经营者存在欺诈之嫌疑,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如经营者拒绝赔偿,消费者可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田景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