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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中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补充登记延长公告

浏览 0次 发布时间 2026/01/30

关于河南中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

补充登记延长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郑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等规定,现对河南中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中金公司”)集资参与人进行补充登记。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未参加过中金公司刑事案件集资登记的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时间

1、原补充登记日期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30日,延长至2026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登记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受理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河南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工作组委托负责本次补充登记工作。

登记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与群办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1780382122

联系人: 冯先生

四、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中金公司与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收据、借据、承诺书、担保函等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与中金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历次集资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转账流水单等票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5、集资参与人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登记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需提供集资参与人委托书、集资参与人本人视频委托文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资参与人已故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和其继承人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律责任

1、集资参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为放弃刑事追赃退赔权利并后果自负;对登记人伪造票据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资料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扰乱登记秩序、煽动闹事、危及社会稳定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对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河南中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处置工作组

202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