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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起纠纷 法官悉心劝导终给付

浏览 70次 发布时间 2018/10/25

离婚抚养权起纠纷  法官悉心劝导终给付

“感谢法官苦口婆心做的工作,帮我解决了孩子抚养费问题。”10月23日,因孩子抚养费引起的一起纠纷,经过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促使该抚养费最终得以落到实处,被执行人胡某保证今起会如期按判决书内容支付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并当天通过转账形式将前期积欠的2万元抚养费支付完毕。

胡某与祝某于2004年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琐事吵架,无法正常生活,为此,胡某向鼓楼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对胡某诉请离婚予以支特,婚生子小冰由祝某抚养,胡某每月15日之前支付给祝某子女抚养费1000元,至小冰独立生活为止。判决书生效后,胡某没有按期履行义务,祝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难以沟通,给案件的执行也带来较大的阻力。法官思虑再三,考虑到只有化解双方的矛盾,化干戈为玉帛,才是解决该案的根本问题。于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胡某,希望当事人双方能够平心静气地坐到一起商谈。但胡某一直以在外地为由予以拖延,不愿见面调解,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只有对其实施强制措施,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冻结,并限制其进行高消费等,种种限制措施使外地的胡某出行受到了极大限制,胡某因不能从外省来法院配合执行工作,只好指派其亲妹妹到法院协商此事。

执行法官一方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一方面用温情感化的方式对双方分别做思想工作。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被执行人的家属表示同情孩子,并主动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最终,胡某向法院做了保证,会如期按判决书内容支付抚养费,并支付了之前所欠的抚养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张晓楠